京报网讯(记者 陈雪柠 通讯员 杨静)记者近日从通州工商分局获悉,本月起通州区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不用再花钱登报公告,只需填写申请表,签署承诺书,清算工资、债务和税款后,就可办理注销登记了。
据悉,为深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市工商局出台了服务副中心十二条措施,在通州区先行试点个体简易注销就是十二条措施中的一项,将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副中心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
以往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情况说明、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外,还要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营业执照遗失的需要进行登报挂失,其中登报挂失被办事人反映多有不便,不仅要往返报社,而且登报费用对将要不再从事经营的办事人来说也是一笔额外的负担。
今后,办事人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符合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条件等情况做出承诺。若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的,由经营者出具情况说明,可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企业登记公告子系统发布执照遗失公告,无需再通过报纸发布公告。
通州工商分局提醒广大个体经营者,若个体经营者已经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出现连续两年不申报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不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等未开展经营活动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原标题:通州个体执照注销不用再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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