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要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必须改变从需求端来做周期性调控的机制,而建立市场化的房子供给体制。
自2016年“9·30”政策以来,全国已有45个以上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40余次,封堵投资客炒房。目前来看,多个城市房价报价指数下滑,北京报价指数从88%高位直线下滑,跌至目前的54%;二线城市中,天津、珠海报价指数的下滑比较明显。
不得不说,这一轮调控非常严,11个城市出台一轮,12个城市出台三轮,14个城市出台三轮以上。而且,上一轮调控集中在一线城市,这一轮则有越来越多的三、四线城市纳入调控范围。而目前从效果来看,楼市已经出现降温迹象。一时间,很多炒房客也怕了,只能偃旗息鼓。
其实,此番调控之后,业内很多人士对楼市降温还是比较有信心;房子的价值逐渐在回归“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
即使如此,有些人还是比较担心,调控一段时间后,经济趋缓,房子库存问题严重,是不是各地又要放开限购、限贷?炒房客会不会卷土重来?楼市岂不是又会出现周期性调控?这些问题的答案很明显,但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价的周期性调控本来就不是市场经济该有的现象。而从长远来看,在周期性调控之外,市场经济更需要谋求建立长期有效的市场交易体系。
也正因此,在历经45城楼市调控加码之后,迫在眉睫的是建立土地的市场化体制。事实证明,由地方政府完全掌控的供地机制,不能对价格信号做出快速反应。以深圳为例,2015年房价就已经大涨,但对地方政府来说,似乎深圳的房价大涨与己无关,直到舆论沸腾,才匆忙出台了一系列抑制需求的政策。
其实,假如建立了市场化的供地体系,由多主体供地(比如,让农村宅基地入市),那么,市场可以提前对各种价格信号做出反应;而当市场预期货币供给增加将导致房价上涨时,供给端也会提前供地,让价格变得平滑一些。此外,市场化的供地机制也可以减少土地财政的比重。因为当地方政府掌握唯一的供地口子时,依据经济周期使土地收入最大化就成了自然而然的选择。
事实上,2015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试点县级行政区域,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对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的退出、转让机制;今年2月17日,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这些都是建设市场化供地机制的有效办法,应该继续扩大试点。
除了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改革,其他的市场体制也应该尽快建立。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必须改变从需求端来做周期性调控的机制,而建立市场化的房子供给体制。如此,自住需求、改善型需求才不会被误伤。并且,从供给端来改革,不恰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吗?(邓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