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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新规: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人民品牌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0
摘要:惠州规定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 变相提高房价将被暂停网签 8日晚,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4月9日起施行。根据规定,9日起在惠州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根据通知,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须在30天内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监制,完成价格监制后15天内到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没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1年内不允许其申报价格监制和申报预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
  惠州规定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
 
  变相提高房价将被暂停网签
 
  8日晚,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4月9日起施行。根据规定,9日起在惠州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根据通知,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须在30天内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监制,完成价格监制后15天内到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没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1年内不允许其申报价格监制和申报预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惠州还将强化商品房价格监制管理。申报价格监制的楼盘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变相提高房价,否则将暂停项目的网签,责令停业整顿。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纳入网签系统管理,严禁“一房多卖”。(记者/周欢)
 
责任编辑:人民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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