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专题 手机版
政策 国际 国内 政策 热评

财政部: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人民品牌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1
摘要: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是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二是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是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二是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人民品牌网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Copyright © 2017 人民品牌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京ICP备16068902号 技术支持:琢玉网络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