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马扎”上街 一天丢一多半 公司:一半是项目前期推广一半做公益 专家:扫码后显示内容应经过审核
13日,北京街头出现了一种“共享马扎”,可供人们免费使用。记者在东三环长虹桥北公交站看到,“共享马扎”与普通马扎无异,仅多了一个二维码。但不到一天时间,摆放的十多个马扎只剩下4个。公司客服表示,已料到马扎会丢失,但该行为算是公司项目的前期推广。专家表示,“共享马扎”并不算“共享经济”,扫码后显示的内容也应该有相关部门的审核。
↑有等车的人使用“共享马扎”。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一大半“共享马扎”不翼而飞
“我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北京出‘共享马扎’了,你没看错,就是马扎。”昨天,多条微博爆料称在北京街头看到了“共享马扎”。有市民说自己昨天早晨在长虹桥北公交站等车时,看到旁边立着十来个马扎,上边写着“共享马扎”,引起围观。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长虹桥北公交站,现场已剩下4个“共享马扎”。面对摆在旁边的新玩意儿,不少等车的乘客都好奇地看一看,有人拿出手机扫码,却很少见人使用。
“共享马扎”看起来与普通马扎无异,仅在布面印了一个巨大的二维码,旁边有“共享马扎”的字样。扫码后即进入一家公司的微信公众号,除“共享马扎”外,还有几个其他项目的介绍和推广。据介绍,马扎只需扫码便可使用,并不需要注册和押金,“共享马扎已经在北京各大人流聚集的地方实验性投放,解决人们最后10分钟的休息等待问题”。
网传在双井地铁站附近也有数个“共享马扎”,记者到达现场后却一个也没看到。附近保安称,有人在此投放了十多个“共享马扎”,“但后来哪儿去了,我也不知道”。
公司承认为其他项目做推广
对于“共享马扎”的出现,有人点赞有人吐槽。一名乘客看到后说:“至少看起来很好玩,等车过程中可以舒服坐着,还不错。”但一名中年男子却表示,“共享马扎”投放在人流密集的地方,给大家出行添堵。“摆在这儿也没人看管,把老人磕着绊着算谁的呀?”
网友的评论也让人哭笑不得,有人评论:“这还扫什么码呀,直接坐上去就共享了呀。”也有网友担忧无人看管状态下马扎的命运,“能坚持一天不被拿走吗?”
记者拨通了投放马扎的公司电话,对方表示,本着“共享精神”,已在北京范围内投放了上千个“共享马扎”。对于马扎丢失的情况,对方表示已料到该情况,算是公司项目的前期推广,还有一半目的就是为了做公益。
而对于部分网友质疑影响市容市貌,对方表示目前确实并未和市政相关部门联系过。首都环境建设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将进一步和有关企业了解情况。
专家看法
“共享马扎”并非共享经济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共享马扎”严格来讲并不算“共享经济”,而是把马扎作为一个载体,实现推广和广告的目的。
朱巍介绍,通常来说,共享经济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点对点的分享经济,如滴滴专车。另一种是范围更广的共享经济,平台有可能生产一些产品或服务,如OFO、摩拜这些共享单车。
在朱巍看来,现在“共享泛滥”的原因是,商家喜欢打着“共享”的噱头,把一些落后产业变成先进产业,可能是出于宣传目的或是收取押金的目的。“但其基础必须是商业法制经济,必须有相关资质”。
“共享马扎”虽不算共享经济,但其实质也是一个商业行为,朱巍说,不管是通过二维码或其他方式推广或投放广告,都应该有相关资质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扫二维码后显示的内容应该有相关部门的审核。(记者 康佳)
分享经济暴露四方面问题
近日发布的《分享经济舆情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2017年的分享经济发展迅猛,在出行、住宿、私厨、医疗、众包物流、服务众包、教育、知识付费、内容创业、股权众筹十大细分领域全面开花。但在众多的分享经济领域内,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价格垄断、个人隐私等四大方面的负面舆情事件数量较多。
该报告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与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共享单车因为便捷,较好地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是成也便捷,乱也便捷。自今年以来,舆论所呈现的负面问题激增。没有确定法规约束下的任性行为、资本疯狂追逐下的无序竞争,“便捷”反而成了制约共享单车发展的问题。
住宿分享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兼并整合,平台生态雏形出现。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对其是否具有营业资质、消防条件如何、实际的地址和交通便利程度、是否如描述中声称提供的设备设施实际状况等问题均没有严格的审核。
据不完全统计,私厨行业共关闭/被并购至少5家,占行业总数的17%,在分享经济行业居前位。洗牌之后,私厨企业通过转型、开展新业务,在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探索中前行。“但根据现有的情况来看,因为无法清楚了解相关厨师的基本情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自然维权难。而如何保证相关从业厨师的基本情况属实,就有赖于相关部门的监控完善。同时,可以制定一系列的标准,让厨师通过一定的上岗培训和考试,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网络私厨。加强定期检查、诚信考核、提高准入门槛都应该是有关部门当下应该考虑的事情。”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记者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