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脱贫攻坚战,县为主阵地,乡村为最前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在基层。5月4日,记者获悉,我省正进一步全面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重点解决脱贫攻坚在基层有组织保障、有机构管事、有队伍做事、按规章办事等关键问题,建立长效支持保障机制,以更好地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基层承担的任务和压力与日俱增,在推动工作过程中,逐步显现配备力量不足、责任不落实、业务不规范、数据不精准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全省脱贫攻坚进程,基层基础薄弱成为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瓶颈”。为此,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全面提升脱贫攻坚保障能力。
从措施层面,将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定点帮扶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县级扶贫部门机构建设、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村扶贫工作室建设。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抓好部门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市县两级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加强“一证两册”(《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手册》《精准脱贫帮扶干部手册》)规范使用,确保“一证两册”发放到位、使用到位。加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建设、使用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监督监管。
从建设层面,将着眼于强化支持保障。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进行全面轮训工作。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抓好落实经费,加强基层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完善考核机制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奖优罚劣,激励脱贫攻坚战线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抓好资金投入、项目带动、集体自办、能人领办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能人带动助推脱贫,引进更多本乡本土、城归雁归人才和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攻坚典型事迹等工作,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记者 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