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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长签订“军令状” 河长将成考核干部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人民品牌网

       北京市长签订“军令状”河长将成考核干部重要依据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河长制”将全面推行,实现由点及面、由水质管理向全面治理转变。今年“两会”上,“全面推行河长制”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在北京,河长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3月17日,北京市市长蔡奇与16区区长签订了水环境和水污染治理、河长制等9类“军令状”。同时,在今年市政府198项重点工作任务中,蔡奇市长亲自牵头负责的两项任务,河长制为其中之一。今年,北京的河长制将走上“高速路”,三级河长体系将下延至四级。预计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河长制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出台,考核结果将纳入16区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
  垃圾、污水、违建同比下降60%
       南沙河:海淀区管最大的河道
  2014年,水利部启动了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北京市积极响应,先后在海淀区和门头沟区设立试点,大力开展“河长制”工作。
  2016年6月,本市出台了《北京市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及巡查、例会、考核等工作机制,落实区、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河湖环境“三查三清三治”(查污水直排、查垃圾乱倒、查违法建设,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两岸生态环境)的管理责任。
  目前,本市的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共406人担任河长。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和举报电话已在各级政府、水务部门网站和河湖沿岸的公示牌上向社会公示,市民发现破坏河湖水环境的问题有了明确的举报渠道。属地河长协调城管、水政等执法部门立即查处违法行为,污染问题能很快得到解决。市民参与河湖水环境监督管理的热情逐渐高涨,河湖水环境共治共管的氛围已逐步形成。
  同时,推进全覆盖、标准化的检查工作,以实现“五无”为最终目标,以“垃圾、水面漂浮物、污水直排、水体恶臭和违建”五方面问题为检查重点,根据检查结果,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将全市88座水库、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每月对2319个点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双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监督整改。
  而实施“河长制”以来,垃圾污水入河问题明显减少,源头管控成效显著。据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情况显示,2015年,全市垃圾、污水、违建等问题占总抽查点位的40%,截至2016年底,垃圾、污水、违建等问题同比下降60%,仅占总抽查点位的16%。
  河长制办公室将组建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而随着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本市的“河长制”又将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北京市《关于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编制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在原来“三查三清三治”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细化为“三查三清三治三管”,同时把防汛工作纳入河长制内容。
  同时,河长组织体系将由三级延伸至四级,即在市、区、乡镇(街道)的三级河长的基础上,增设村级河长。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树东透露,本市还将尽快搭建河长制工作平台,由水务部门牵头,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组成,组建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人员和经费,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
  而市河长制办公室将通过建立河湖生态环境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湖生态环境实施监测,全面、动态地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度和取得的实效,以监测结果为依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同联动突破治理难点,提高治理成效。
  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直接问责河长
  全面实施“河长制”能否实现成效,重点在考核。市水务局建管处处长王万鹏表示,由市水务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河长制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在今年6月出台,从考核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以及结果运用五大方面,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督导检查机制。
  据王万鹏介绍,《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级抓一级,压实责任,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时,直接问责河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实现“河长制 河长治”的良好局面。
  主要针对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上级河长对下级的考核。市、区总河长对辖区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领导和监督本级和下级河长组织体系的建立,对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效突出的河长进行奖励,对不履职的河长严格问责。二是党委政府对部门的考核。
  考核将采取百分制。其中,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情况占20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占70分,日常环境检查情况占10分。具体考核标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发生重大恶性水环境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各区原始得分的基础,根据影响程度每次酌情扣1-10分。按照最终得分值,将考核结果划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核办法》中详细明确了市河长制办公室结合每年年度工作的重点,年初制定年度的考核方案和具体评分标准,以确保考核工作更实际,更严谨。在每年11月底前,要求各区根据河长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到市河长制办公室。在每年年底前,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台账资料、综合评分等方式进行。最终通过市河长制办公室计算各区的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纳入16区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河长制工作中履职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给河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特大责任事故,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对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文/记者 解丽
  典型案例一:
  海淀区河长制全面升级
  在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之前,海淀区作为水利部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成为河长制的先行区。通过“河长制”试点,区域监测水体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同比提高22%。这之后,海淀区对河长制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了三大转变。
  作为全市试点,海淀区于2015年起先行探索区-镇两级“河长制”,落实“河长”及其工作职责,编制管理考核标准和工作台账,设立专项经费并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通过“河长制”试点,区域监测水体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同比提高22%,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防汛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之后,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海淀区对“河长制”进行全面升级,实现了三个方面重要转变:一是从区属管理向区域统筹转变,“河长制”已覆盖到区域所有河湖,相关市属单位纳入区级工作体系;二是从河段管理向流域管理转变,区级“河长制”成为全市总体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联动、区区协同更加有力;三是从单一行政管理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将“河长制”作为海淀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体系在水生态治理工作领域的延伸,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努力,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流域管理、属地统筹、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河长制”作用,海淀区在充分保障“河长制”日常运行经费的基础上,一方面持续加大水生态治理投入力度,一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投入方式。
  海淀区区长于军表示,“十三五”时期海淀水生态治理计划投资约97亿元,全面提升区域水生态质量。同时,为充分发挥海淀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优势,委托碧水源公司专业化高水平运营管理区内36座污水处理厂(站),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成一期日处理规模8万吨的全地埋式稻香湖再生水厂,与德威华泰公司建成上庄水循环代谢系统试点示范项目。在此基础上,正在深化设计、积极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的合作新模式。这些措施为高起点上实施“河长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海淀区还建立了责任落实、养护保洁、污水排放、环境整治四个方面涉及三十四项指标的百分制检查考核标准,制定了《海淀区各镇河道水体断面水质评定细则》,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季度集中检查、季度阶段讲评和年终汇总考核。
  综合考评结果运用与各街镇网格化考评工作相结合,作为属地街镇党政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属地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文/本报记者 解丽
  典型案例二:
  微信群“管起”清河水环境
  “叮咚,您有新的消息。”东水西调管理处主任赵斌的手机又有了提示,赵斌不敢怠慢,赶忙打开手机去瞧。原来是一个叫“水清岸绿 和谐清河”的微信群里发布了今日水环境工作,随后相关负责人很快领走了相应任务。“这可真是为了清河的水环境治理才建立起来的微信群,类似的群还有一个叫‘清河缘’的,你看,群里管理处和管网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沟通相关工作事宜呢!”赵斌一边向北京青年报记者“献着宝”,一边说:“可别小看这微信群,真是能更快、更及时地处理相关工作和突发事情,使发现问题的时效性、面对问题的直观性,解决问题的快速性得到更好的体现,起到了良好的实用效果。”
  原来,建立微信群是东水西调管理处近年来一直探索“河长制”管理方式的一个缩影,为实时保障清河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水环境提供了快速通道。
  据了解,清河发源于北京市海淀区碧云寺,流经朝阳、昌平,在顺义汇入温榆河,全长23.6公里,流域面积210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北部主要城市排水河道,在北京城市河湖水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曾一度,清河因为承载了过量的人口而污水横流。如今,经过多年的治理,清河上下游真正达到基本还清。
  2015年7月,包含主管主任、水政科工作人员、管养队伍在内的“水清岸绿 和谐清河”的微信群被管理处正式建立起来。随着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管理处又开始思考摸索,如何与外部单位在已建立的联动机制基础上,联系渠道能更加紧密、更加通畅呢?由此,名为“清河缘”的微信群应运而生。“我们以清河为主线和纽带,将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公司、清二联络管线在建建设单位串联起来,既有广泛性,又有相对独立性。”赵斌说,“我们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与日常相关单位的紧密联系是基础,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是保障,清河缘是更好更快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此外,为了更严密的做好清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华、水棉等现象,管理处又在第一时间建立了“水华防治”微信群,方便及时沟通。
  还记得那是去年一个周日,已经晚上7点了,赵斌正在医院看望一个朋友,忽然电话铃声响起,“接到反映,说清河出现臭味,请迅速检查一下。”“好的,我马上过去。”赵斌挂断电话立即返回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沿着清河寻找臭味是从哪儿来的,当走到肖家河闸下左岸时终于找到了源头。他立即打开“清河缘”的微信群和管网二分公司取得联系,并发送了具体情况和位置照片。第二天刚上班,二分公司就迅速组织人力和设备,先将存在的少量积水抽干净,随后安装防臭帘,确保没有再出现臭味儿。从发现问题,到及时排查,再到及时解决,整个过程不超24小时。
  “这种积极联动、快速反应的机制被我们大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得四级巡查管理模式变得更加优化。下一步将街道等微端单位纳入进来,共同维护好清河优美的水生态环境。”赵斌说。
 
  文/记者 解丽 通讯员 张爽 俞佳
  “河长制”大事记
  2015年1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2015年各区缴纳补偿金13.6亿、2016年缴纳10.8亿元。
  2015年1月1日:北京市在海淀、门头沟开展河长制试点,通过实践两区的河湖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201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2016年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目标。
  2016年5月1日: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将全市河道、水库设置的2319个检查点全部纳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每月通报,监督整改。
  2016年5月5日:启动实施第二个三年治污,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副中心、重要水源地和村庄的污水治理。第一个三年治污行动于2013年4月至2016年第一季度实施,成效显著。
  2016年6月3日:市政府印发《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中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016年12月12日: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2016年12月底:完成三年四阶段1460公里中小河道清淤疏浚。
  2016年12月底:全市河湖水环境问题率下降60%,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2017年1月24日:出台《北京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2017年2月9日:北京市市长蔡奇以《构建水系治理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首都水环境建设水平》为题在《中国水利报》发署名文章。
  2017年3月3日:在原有《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化完善,编制《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市长蔡奇与各区区长签订河长制工作责任书。
  2017年6月底前:进一步修订并印发区级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区级河长制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2017年12月底前:完善现有河长制信息公示牌,召开河长会,开展巡查、考核等工作。
  供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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