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刘芳宇)为落实“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消费维权年主题要求,履行商品服务监督职责,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中消协今日发布《汽车互联网广告真实性专题维权报告》。
互联网逐渐成为汽车行业一种常态化的销售渠道
报告显示,随着消费需求的增加,汽车生产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扩大产品生产种类,汽车销售企业也采取多种形式的销售方式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销售渠道。2016年12月~2017年1月期间,中消协共采集互联网汽车销售广告15.8万条,涉及广告主共8340家。从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的发布时间来看,大多为最新发布的广告,其中2017年1月份发布10.4万条,2016年发布4.7万条,2015年发布7348条。
按发布时间统计的互联网汽车广告数量
从汽车品牌来看,采集到的汽车互联网广告涉及的品牌有106个,其中发布广告数量前三十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78.8%,前十位的汽车品牌广告数量占比达到43.4%。其中,大众、别克、丰田位于前三位,分别为13307条,8579条和7867条,占互联网汽车广告的比重分别为8.4%,5.4%和5%。
汽车品牌 |
发布广告量(条) |
占比 |
大众 |
13307 |
8.4% |
别克 |
8579 |
5.4% |
丰田 |
7867 |
5.0% |
本田 |
6841 |
4.3% |
雪佛兰 |
6083 |
3.8% |
奔驰 |
5518 |
3.5% |
宝马 |
5341 |
3.4% |
东风日产 |
5081 |
3.2% |
现代 |
5023 |
3.2% |
福特 |
4901 |
3.1% |
合计 |
68541 |
43.4% |
发布汽车广告数量前十位的品牌情况
超一成汽车互联网广告主涉嫌无照经营
采集的互联网汽车广告涉及企业共8340户,与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匹配后,共有1293户企业未匹配上登记信息,涉嫌无照经营,占比为15.5%。从匹配上的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94%的广告发布企业从事批发和零售业,3.8%的企业属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开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业务。
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企业的行业分布
报告显示,从分布省市来看,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分散在全国各地,其中14.9%集中在广东省,占比最高;其次是北京市,占8.5%;江苏第三,占7.6%;前十省市合计占比65.3%,发布的广告量占比65.2%。
未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发布企业TOP10省市分布
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主打价格优惠广告
报告指出,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户均发布近20条广告,九成以上与价格有关,其中四分之三的广告明确有价格优惠,直降,购车优惠多少元等内容,另有4.8%的广告以购车有礼品赠送等来吸引消费者,还有4.0%的以热销、车源充足、现车等为广告主要内容;不足1%的广告涉及购置税等问题,主要从购置税全免、购置税减半等方面来促销。新广告法出台后,广告用语中对“最”字的使用更加谨慎,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广告中涉及“最”字的有3314条,主要是价格最低多少起,最多或最高优惠多少元等内容。
未匹配上的互联网汽车广告内容分布
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涉及的汽车品牌较多,其中本田、日产、丰田三个日系品牌排前三位,占比分别为13.5%、11.7%、9.8%,合计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其次是现代,占比5.3%。
未匹配上登记信息的企业涉及汽车品牌TOP10占比
互联网汽车广告投诉案件虚假宣传多
汽车相关广告投诉案件中,24.06%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投诉的主要问题主要为:实际配置和性能与网络宣传不符(占31.0%),宣传促销方式与实际不符(占28.6%),利用微信等方式帮助宣传,商家不兑现承诺(占19.0%),二手车已行驶里程或过户等信息与网络宣传不符(占9.5%)。
汽车投诉案件中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的主要问题
从被诉主体和被诉内容看,二手车市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占比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亟待规范化管理。
中消协表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督促相关企业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