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北京周报网
“农,天下之大本也。”对于一个有着近十四亿人口的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抓好“三农”问题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7年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元年。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而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
作为整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从生产端、供给侧发力,抓住关键任务的牛鼻子,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增强农业科技支撑,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不断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一、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品牌之于农业,犹如发展的火车头。从国际农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是各农业强国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法国之所以成为欧盟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重视品牌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而这些品牌逐渐凝聚成高标准和信任,使得法国农产品不仅在全球消费者中拥有良好口碑,也在国际上占据了行业发展的高地。面对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际竞争,我国同样要积极实施农业品牌战略,通过打造一大批国际知名农业品牌赢取竞争优势,进而推动国内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从国内农业发展的实践来看,实施农业品牌战略也是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主要途径。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发展农业的禀赋各异,基础也不尽相同,但是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往往也是品牌农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农业品牌建设涉及生产和市场的多个环节,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推进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抓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吉林考察调研时曾指出,农业要搞品牌,粮食也要打出品牌。通过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我们可以把各地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种养方式和人文历史等要素整合起来,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各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业结构调整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现阶段人们对食物的需求已经由过去的吃得饱吃得好逐步向吃得安心、吃得健康、吃得生态转变,并且呈现出以无毒、无残留、无公害为主要标志的特征。面对这样的市场需求,农业的供给体系必须要做出应对,瞄准市场需求,推动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不断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加快发展品牌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发展绿色农业,更要大力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要生产绿色农产品,就要坚持农业清洁生产,逐步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严格执行高标准的化肥农药行业管理标准,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从源头上实现绿色生产。同时,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耕地、草原、河湖的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实现农业的绿色发展,增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增强农业科技支撑
农业的未来是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创新。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面临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脱节的现象。要解决农业科研与生产两张皮这一老大难问题,必须深化农业体制机制改革,让农业科研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对此,一是要加快推进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区域技术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农业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基地。二是要顺应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调整农业科研的重点和方向,拓展农业科研领域,加强农业技术、智慧农业、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科技研发。三是要推进“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依靠农村电商、农业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补齐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短板。
另外,要让农业科研接上农村的“地气”,必须打通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之间的“最后一公里”。要让农业科技成果进入寻常百姓家,必须要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同时,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才能让农民群众用的上,切实转化为农业增产增收的切实效益。
四、改革农村土地管理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为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提出意见。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确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框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阶段,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实行“三权分置”,是在大量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老龄化不断加剧等现实背景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然选择,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竞争力不足以及现代因素引入不畅等问题。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能够使土地这一生产要素流动起来,促进土地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减少了农业科技和现代机械引入的障碍,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而解决农业领域出现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产需失衡、资源错配、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竞争力下降等,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剂。
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金融需求日益旺盛,并且日趋多元化。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农民对金融的需求较为旺盛。但是, 受制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健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三农”群体长期以来一直深受融资难、融资贵的困扰。
对此,政府需要在强化政策性金融保障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农民融资渠道创新,并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并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将成为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如果能够盘活农村两权抵押这块资产,将成为撬动金融的一个杠杆,给农村金融带来巨大的空间。同时,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并把农业保险切实落到实处,成为农业的保障。最后,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奖代补和贴息、建立担保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来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国以民为本,“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牢牢守住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这三条底线,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终能久久为功。(作者相均泳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