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水利部
本站讯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组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查工作,从严落实相关要求。正式批复前,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将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完善社会监督。
通知明确,要落实入河排污口设施验收制度,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尽快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通知强调,要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每年要进行监督检查。
从2017年起,湖北省水利厅将对各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重点是对各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档案与统计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与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从水利部相关名录中随机抽取1~2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当年各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