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晓娟
3月15日晚间,新湖中宝(600208)发布《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针对上交所12日在《关于新湖中宝股东拟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增持公司股份的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公司同时公告,股票将于16日复牌。
新湖中宝3月10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于2017年3月9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8,941,246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2%。黄伟拟自此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3亿股,不超过10亿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49%,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6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就以上增持事宜,上交所于3月10日和3月12日连发两份问询函。
根据15日《回复公告》,金融机构提供的80亿元额度是其此次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授信额度上限,而并非实际增持金额。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增持需求、市场情况及风险控制要求,谨慎使用授信额度;金融机构亦将根据市场情况、质押物(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实际控制人信用情况给予用信额度。因此,实际用信额度可能远低于80亿元。
至于此次增持目的,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在公告中表示:“主要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上市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通过增持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根据市场公开资料,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的主要优质资产都在上市公司,因此进一步增大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是有利于增强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责任,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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